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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省直社保网报账号实名认证的通知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2018-06-21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作者:字号:

从2018年7月1日起,在广东省电子税务局需实名认证后才能办理涉税(费)业务。为了不影响社保网报用户,请各个未实名认证的社保单位注册电子税务局账号并完成实名认证,建立和单位的委托授权关系。省直纯社保户需6月30日前到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平安大厦10楼办税大厅(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(大企业局)临时办公区)办理账号授权申请方可申报6月份省直社保费。感谢您的配合,谢谢。

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(大企业局)

2018年6月19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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